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鹏发布时间:2018-12-29浏览次数:424

各学院同学:

根据《我校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津工大[2016]7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学校开展2017年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金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2017年参加《我校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津工大[2016]71号)文件所规定的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2017年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项目及竞赛奖励级别见附件1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奖励标准

我校学生学科竞赛奖励标准如下。

奖励标准

获奖等级

奖励额度(元)

国家级

省部级

个人

团队

个人

团队

特等奖

2000

3500

600

1200

一等奖

1500

3000

500

1000

二等奖

1000

2000

300

600

三等奖

600

1200

200

400

三、申报要求与程序

1.同一竞赛(作品)多次获奖按最高奖级申报。

2.获奖团队由队长申报,其他成员不能重复申报。

3.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或团队于分别填写《我校2017年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个人)》(附件3)或《我校2017年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团队)》(附件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中原件由学院审核,确认无误后返还学生,复印件随申请表上报学院6C210),材料收取时间截止到201853日下午4点。之后上交视为预期,不予接受。可以代他人交材料。

其中: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十四届“挑战杯”天津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获奖同学,需由获奖学生将相关材料交至校团委校园文化部(艺缘活动中心A512),材料收取时间同样是截止到201853日下午4点。

4.各学院后,将材料上交学校,经学校审核后,拟奖励学生(团队)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

5请班委告示班级同学,同学之前互相转告,按时申报工作,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予以认定和奖励。

附件:

12017年我校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项目与级别认定表

3我校2017年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个人)

4、我校2017年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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